食品安全法 2015,食品安全法 2015

牵着乌龟去散步 学知识 11
收藏!食品经营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 和记录模板来了!


为加强门店(餐厅、超市、XXX)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决定在门店(餐厅、超市、XXX)内部设立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现任命 XXX 为食品安全管理负责人(食品安全总监),任命XXX、XXX为食品安全管理成员(食品安全员),负责XXX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本任命书有效期自2022年X月X日至2022年12月31日。











来源丨食品伙伴网

审核 | 于成龙 张丽娟

值班编辑 | 赵静

实习编辑 | 张雪

中国 *** 出版社新媒体和数字出版部 *** 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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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法 2015,食品安全法 2015-第1张图片-



最新!市场监管 *** 成立以来的规章在这儿了(1-80号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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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关特殊医学用途食品,新规定来了!

央视新闻客户端 | 作者 李晶晶

市场监管 *** 近期颁布的《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对销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中的特定全营养配方食品明确了新要求,向医疗机构、 *** 品零售企业销售特定全营养配方食品的经营企业,应当取得食品经营许可或者进行备案。

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通则》,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以下简称“特医食品”)是指为了满足进食受限、消化吸收障碍、代谢紊乱或特定疾病状态人群对营养素或膳食的特殊需要,专门加工配制而成、供1岁以上人群食用的配方食品。特医食品必须在医生或临床营养师指导下,单独食用或与其他食品配合食用,分为全营养配方食品、特定全营养配方食品和非全营养配方食品。

特定全营养配方食品是指可作为单一营养来源能够满足目标人群在特定疾病或医学状况下营养需求的特医食品。常见的配方有肿瘤、糖尿病、肾病、肝病、难治 *** 癫痫、呼吸 *** 疾病、肌肉衰减综合征、创伤、感染、手术及其他应激状态、炎 *** 肠病、食物蛋白过敏、胃肠道吸收障碍、胰腺炎、脂肪酸代谢异常、肥胖、减脂手术等13种。

特定全营养配方食品较其他特医食品监管更加严格。企业申请特定全营养配方食品产品注册前必须完成不少于100例病人的临床试验;国家对包括特定全营养配方食品的特医食品实施产品注册管理;各地方市场监管局对企业实施生产许可管理,企业取得生产许可证后方可生产;特定全营养配方食品广告要求按照处方 *** 广告管理,其他类别的特医食品广告按非处方 *** 广告管理;特定全营养配方食品只能通过医疗机构或者 *** 店零售企业向消费者销售,不能进行 *** 销售;医疗机构、 *** 店零售企业销售特定全营养配方食品的,不需要取得食品经营许可或备案,但应当遵守《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关于食品销售的规定。

探讨!如何理解对同一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

关于同一违法行为的界定

实务中,虽然行为人实施多个违法的自然行为,但法律规范将多个自然行为拟制为一个违法行为。判定标准主要看多行为之间是否存在牵连关系,主要包括手段行为与目的行为、原因行为与结果行为之间的关系。④手段与目的关系行为人实施某目的行为时通常会使用特定手段行为。例如,甲为冒用公司名义从事经营活动,伪造营业执照或公章;乙为生产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假酒”,冒用厂名、厂址。原因与结果关系。违法行为人实施某原因行为时通常会实施特定结果行为。例如,行为人不正常运行水污染防治设施,造成排放超标废水⑤;行为人购进食品添加剂超标的食品原料用于生产食品,造成其生产的食品中食品添加剂超标。对于牵连关系中的手段与目的关系,如果行为人实施手段行为在先,而后才实施目的行为,应认定为两个违法行为。例如,行为人本就实施伪造营业执照的违法行为,而后产生了以伪造营业执照的方式冒用公司名义从事经营活动的想法并实施。对于牵连关系中的原因与结果关系,如果行为人实施某一违法行为,其结果发生但并不是立即发生,而是延后一段时间,行为人足以有能力阻止结果发生,也应认定为两个违法行为。另外,连续 *** 违法行为也通常被认定为一个违法行为。所谓连续 *** 违法行是指行为人连续实施了数次(循环往复实施)同一 *** 质的违法行为。⑥例如:行为人连续两个月无照销售水泥;行为人每天售出一瓶超过保质期的饮料;行为人驾驶汽车持续 *** 行驶2小时。

执法实务中,如不区分具体情节一概将上述继续 *** 违法行为仅作为一个违法行为、将连续 *** 违法行为和存在牵连关系的违法行为拟制为一个违法行为,将会违反《行政处罚法》的“过罚相当”原则,难以达到制裁违法与规制预防矫正违法的目的。因此,需要进行利益衡量,将上述违法行为进行切割处断。

同一个违法行为违反多个法律规范如何适用

同一个违法行为违反多个法律规范的,是否均依据《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按照罚款数额高的规定处罚?笔者认为:上述规定中的违法行为是指构成“想象竞合”的违法行为,不包括构成“法条竞合”的违法行为。要深入理解上述观点,需要厘清想象竞合与法条竞合的概念区分和《 *** 法》与《行政处罚法》的相互关系。

法条竞合是指同一个违法行为同时符合数个法律规范的构成要件,这数个法律规范之间具有重合(包含)关系,但法律责任不同。我国刑法理论通说认为,两个法条处于交叉关系时,存在法条竞合关系。但笔者赞同张明楷所著《刑法学》(第九版)的观点“只有当两个法条之间存在包容关系(如特别关系、补充关系)时,才能认定为法条竞合关系。”⑧“从实质上看,法条竞合的基本类型是特别关系。”⑨例如,甲公司提交虚假住所证明材料取得公司登记的行为同时违反了《公司法》和《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规定,这两个法律规范构成要件具有包含关系,保护的法益相同,但法律责任不同。又如,乙销售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的行为同时违反了《产品质量法》和《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这两个法律规范构成要件具有包含关系,《食品安全法》包含了《产品质量法》保护的法益,但法律责任不同,二者属于特别关系。

想象竞合是指同一个违法行为同时符合数个法律规范的构成要件,但这些法律规范之间不存在包容关系。例如,小食杂店经营者丙售出一瓶饮料(一个违法行为),这瓶饮料既侵犯了注册商标专用权又超过保质期,同时违反《商标法》和《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规定,但这两个法律规范的构成要件不具有包含关系,而是基于不同的 *** 目的,分别制定的规定,不是法条竞合,而是想象竞合。

需要注意:一是规定刑罚的法律规范均为法律,刑法领域的竞合理论的一个前提是数个法律规范的效力位阶是一致的。但行政法领域,法律、法规、规章均可设定行政处罚,同一个违法行为违反的多个法律规范的效力位阶可能不同。二是无“冲突”不“竞合”。例如,个体 *** 户C提交虚假住所证明取得市场主体登记,同时违反了《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和《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七条之一款的规定,两个法律规范的构成要件和法律责任完全一致。这种情形不属于竞合,可择一适用。

综上所述,虽然《 *** 法》中并无竞合的表述,但上述《 *** 法》中的适用规则应仅适用于法条竞合,而不适用于想象竞合。只有构成想象竞合的违法行为,才能根据《行政处罚法》的适用规定,按照罚款数额高的规定处以罚款。

关于“按照罚款数额高的规定处罚”的适用问题

执法实务中对于“按罚款数额高的规定处罚”如何适用,还存在一些争议;另外,《行政处罚法》第六条规定了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想象竞合时法条不存在包容关系,多个法律规范保护多个不同法益,只有在行政处罚程序中将其违反的数个法律规范全部列出,才能对违法行为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作出充分、全面的评价,才能实现对违法行为人和一般人的教育目的。因此本文观点如下:

需要注意的是,没收违法所得、没收违法财物、吊销证照等实际上不具有可重复适用 *** 的处罚种类,也不得重复作出,应参照罚款的处理方式处理。


作者 | 北京市延庆区市场监管局 张曈辉 宋德兴

审核 | 于成龙 张丽娟

值班编辑 | 陈颖

实习编辑 | 曾佑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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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市场监管 *** 成立以来的规章在这儿了(1-80号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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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批次航空小菜榨菜片抽检不合格,罚款5万

2023年7月17日至2023年8月17日,国家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信息 *** 中涉及浙江桐乡市的不合格食品安全核查处置任务2起,立案2起,2生产厂家各被罚款5万元。其中,浙江桐乡市南日蔬菜食品一公司生产的一批次航空小菜榨菜片经抽检不合格。

现将具体处置情况公示如下:

一、抽样编号为D *** 23330400314332859生产的航空小菜榨菜片的核查处置情况 (一)抽检基本情况:桐乡市南日蔬菜食品一公司作为委托生产企业生产的航空小菜榨菜片,经抽样检验,铅(以 Pb 计)项目不符合 NY/T 437-2012《绿色食品 酱腌菜》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机构为浙江国正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二)经营环节核查处置情况 当事人生产销售不合格航空小菜榨菜片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 *** 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二)致病 *** 微生物, *** 残留、兽 *** 残留、生物 *** 、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 *** 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 *** 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规定,属于生产经营重金属污染物质超过食品安全标准 *** 的食品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 *** 国食品安全法》之一百二十四条之一款第(一)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 *** 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一)生产经营致病 *** 微生物, *** 残留、兽 *** 残留、生物 *** 、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 *** 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 *** 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规定,对当事人处罚如下:1、没收违法所得487.5元;2、罚款50000元。

二、抽样编号为X *** 23321003342032657生产的状元糕的核查处置情况 (一)抽检基本情况桐乡市高桥顶顺食品厂生产的状元糕,经抽样检验,菌落总数项目不符合 GB 7099-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糕点、面包》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机构为安徽中青检验检测有限公司。(二)经营环节核查处置情况当事人生产销售不合格状元糕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 *** 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十三)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规定,属于生产、经营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 *** 国食品安全法》之一百二十四条第二款“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 *** 食品 *** 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除前款和本法之一百二十三条、之一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生产经营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依照前款规定给予处罚。”的规定,对当事人处罚如下:1、没收违法所得25元; 2、罚款50000元。

潇湘晨报综合

爆料、 *** 通道:应用市场下载“晨 *** ”客户端,搜索“帮忙”一键直达“晨意帮忙”平台;或拨打 *** 0。政企内容服务专席19176699651。

“特医食品”微生物防控的重要 *** !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简称特医食品,对大部分人来说都是一个新的名词,在十年前特医食品在中国市场上,是以 *** 品的形式存在的,国外的产品通过 *** 品的注册,进入市场,进入医院医疗机构,主要是对住院的病人或者手术病人提供营养支持。

随着大家对科学的认知发展、市场的发展,人们逐步认识到,特医食品更多地拥有食品的属 *** ,所以在2013年的时候,专门关于特医食品的注册管理办法 *** ,同时2015年食品安全法明确了特医食品作为特殊食品的法律定义。

特医食品的发展速度增长也是较快的,预计到2023年,我国特医食品市场规模将超过100亿元,达到140亿元(详情见图一)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

根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临床管理专家 *** (2021)版》,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简称“特医食品”)的定义为:特医食品是指为满足进食受限、消化吸收障碍、代谢紊乱或者特定疾病状态人群对营养素或膳食的特殊需要,专门加工配制而成的配方食品。该类产品必须在医师或临床营养师指导下单独或与其他食品配合使用。

特医食品的分类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通则》将特医食品分为:全营养配方食品特定全营养配方食品非全营养配方食品3类。

特医食品VS保健食品有什么区别?

在很多人看来,特殊医学用途食品(F *** P)是一个新鲜概念,甚至有人认为特医食品就是保健品,这个观点其实是错误的!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属于特殊膳食用食品。当目标人群无法进食普通膳食或无法用日常膳食满足其营养需求时,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可以作为一种营养补充途径,对其治疗、康复及机体功能维持等方面起着重要的营养支持作用。

此类食品不是 *** 品,不能替代 *** 物的治疗作用,是必须在医生或临床营养师指导下单独食用或与其他食品配合食用。而保健食品则是具备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因此,特医食品并不等同于保健品,两者发挥完全不一样的功效。

正因为特医食品的目标人群较为特殊

所以对于产品质量的要求尤为严格

GB 29 *** 1-2021

固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致病菌 *** 要求应符合GB 29 *** 1的规定

控制微生物污染 *** 的原因

感染风险:患者往往处于免疫功能低下或者身体状况较差的状态,微生物污染可能导致患者感染,并给患者带来更多健康问题,尤其对于免疫功能低下的患者,感染风险更高。

食品品质:微生物污染可能导致配方食品变质、异味、变色等问题,影响食品的食用质量和口感。

营养成分稳定 *** :微生物可以导致营养成分的降解或者转化,影响配方食品中重要营养成分的稳定 *** 和有效 *** 。

法规要求:许多国家和地区都有相关的法规和标准,要求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必须符合一定的微生物污染 *** 标准。

易被污染的生产加工环节

原材料

如果原材料本身带有微生物,如细菌、霉菌或 *** ,就会引起微生物污染。
人员 *** 作

生产过程中,人员的卫生状况和 *** 作规范 *** 对微生物污染的控制至关重要。不合理的人员卫生措施、交叉污染等都可能引入微生物。
设备和环境

不洁净的设备和生产环境也是微生物污染的来源。如果设备清洁不到位、环境条件不符合要求,就容易导致微生物的滋生和传播。

有效控制措施

1、原材料:确保原材料符合相关标准要求,经过检验和合格的供应商提供,并在生产使用前进行彻底的消毒杀菌措施,避免微生物污染。

2、严格的 *** 作规程和卫生要求:制定清晰明确的 *** 作规程,培训员工进行正确 *** 作,并确保员工的个人卫生状况良好。制定明确的消杀标准,包括选择适合的消毒剂、浓度和使用 *** 等,并确定作业区的消杀频率。

3、定期设备消毒和维护:在进行消杀时,要避免交叉污染,确保设备定期进行彻底的清洁和消毒,避免产品接触后导致二次污染。

4、控制生产环境:保持生产车间的清洁、干燥、通风良好,控制空气中的微生物数量。

5、清洁和消毒程序:确保清洁和消毒程序的有效 *** ,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适合的消毒剂,如无毒无残留安全环保的消毒产品,并根据厂家说明正确配制消毒液。

6、严格的质量控制措施:建立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包括对原料、中间产品和最终产品的检验,以确保达到微生物污染的 *** 标准。

素材来源 *** ,如侵删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 *** daisyf *** p ***

国际锐评丨日本民众状告 *** 违法排污,只是个开始

9月8日,100多名日本民众向福岛地方 *** 递交诉状,控告日本 *** 和东京电力公司擅自排污入海,要求 *** 裁决停止这一行为。这是日本首例有关叫停 *** 水排海的法律诉讼,也是继日本市民团体检举首相岸田文雄后,日本民众再次拿起法律 *** 捍卫自身权益。原告律师团成员海渡雄一指出,在福岛核事故发生后,日本 *** 违背承诺排污入海,“是人为地制造灾难,是对民众的双重 *** !”

根据东电公司数据,在10日排放完之一批7800吨 *** 水后,第二轮排放将于9月底开始。 *** 水排海是史无前例的冒险,关乎全球海洋生态、民众健康与子孙后代利益。日本民众对 *** 的 *** ,反映出相关各方的深切担忧与强烈谴责。

*** 书指出,日本 *** 在把 *** 水排海前,从未进行过环境污染、生态影响等相关验证,而且东电公司有条件增设 *** 水储存罐,没有排海的必要 *** 。为此,日本民众认为被告的行为污染了环境,侵犯了日本民众的渔业权和安稳生活的权利,是违法行为。有关专家对《国际锐评》表示,日本民众通过法律手段阻止日本 *** 排污入海,会鼓励更多的人通过各种途径维护自身正当权益。

令人匪夷所思的是,站在“被告”席上的日本 *** ,日前竟然扮成“原告”,将中国诉至世界贸易组织(WTO),要求取消对日本水产品的进口 *** 措施。日本市民团体“反对 *** 水排海全国联络会”负责人岩田熏指出,日本 *** 这么做完全是在转移视线、倒打一耙,“被 *** 的应是将 *** 水排海的一方”。

这不是日本之一次向WTO“告状”。2013年9月,韩国 *** 停止进口包括福岛在内日本8个县的水产品、15个县的27种农产品。2015年,日本 *** 向WTO申诉,称韩方禁令违反WTO规则。WTO最终裁定日本败诉、韩方举措合理。

对于日方将中国诉至WTO行为,多位专家对《国际锐评》表示,完全站不住脚,中方采取的应对措施有充分的法律依据。

从国内法律看,《中华人民 *** 国食品安全法》规定,进口食品应符合中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如不符合或有证据证明可能危害 *** 健康的,应立即停止进口并实施召回。另外,《中华人民 *** 国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也规定,出口国家(地区)食品安全体系发生重大变化,无法有效保证食品安全的,可采取暂停或禁止进口措施。

国际上,根据WTO《实施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协定》规定,成员国有权为保护人类、动植物的生命健康采取必要措施。鉴于已有科学研究表明,日本将 *** 水排海存在污染日本水产品的客观风险,成员国有权基于“预防原则”采取临时措施。

可见,中方采取的应对措施合理合法且必要。日本诉至世贸的举动,看起来是个象征 *** 闹剧,是“洗白”排海行为 *** 战的延续。

连日来,从炒作所谓“中国 *** *** ”,到向WTO控告中国,日方正千方百计把自己伪装成“受害者”,试图先声夺人来混淆 *** ,颠倒黑白。就在几天前,日本 *** 在拿出800亿日元专项渔业基金补贴基础上,宣布追加一笔207亿日元的拨款“应对中国”,给排污入海行为制造有利 *** 。此外,日本还积极拉拢盟友,包括让美国众议院议长麦卡锡等政客吃福岛海鲜,给排污行为“站台”。

然而,这些卖力的表演更加说明排污入海大有问题,不然日本 *** 为何要下这么大力气去公关呢?无论日本 *** 如何“甩锅”、怎么把矛头对准中国,造成日本渔业和经济损失的罪魁祸首是谁,给全球海洋生态、民众健康带来巨大风险的是谁,日本民众和全世界人民都一清二楚,各方对它进行法律追责就是更好的证明。

(国际锐评评论员)

来源:央视新闻客户端

食品安全|第二十讲:餐食 *** 过程中的禁止行为

第二十讲:餐食 *** 过程中的禁止行为。

大家好,我是之简。关注食品安全,共享美好生活。今天共同探讨第二十讲餐食 *** 过程中的禁止行为。

·一、禁止“两超一非”行为。两超指的是超范围、超 *** 使用食品添加剂。非指的是使用非食品原料、非使用物质或者使用回收食品作为食品原料加工餐食的行为。

·二、禁止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添加剂、加工食品。

·三、禁止使用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加工食品。

·四、禁止使用 *** 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杂、掺假或者感官形状异常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五、禁止使用被包装材料、容器、运输工具等污染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六、禁止使用国家为了防病需要而明令禁止经营的食品,比如指纹螺。

·七、禁止在食品中添加 *** 品或糊 *** 食同源的物质除外。

·八、禁止使用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食品及食品原料,比如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禽、畜、水产动物的肉类或者未按规定检疫即检疫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国家保护的野生动物、鸟类、鱼类等餐饮店如若不顾禁止 *** 规定而经营不该经营的食品,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据《食品安全法》之一百二十三条,之一百二十四条,之一百二十五条的规定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涉嫌犯罪的移交 *** 部门处理。

新编顺口溜共勉。餐饮经营甭任 *** , *** 变质要辨清,两超一非不能碰,令行禁止按规定禁止食品莫经营,不能图利犯法令,若你一意而孤行法律来给你定 *** ,处罚可谓非常重甚至会被 *** 请。

你的关注是对我的,安慰是我前进的动力。谢谢大家。

更高罚20万!农户 *** 自养猪为何违法? *** 其它自养禽畜违法吗?


去年在广西农村曾上演了一场颇具争议的事件。一位农民,他在自己的农舍里养猪,其中一头猪在被宰杀后,剩下了16.29公斤的猪肉。面对这一丰富的食材,他决定将剩下的猪肉带到市场上销售,从中获得一些额外的收入。然而,这一举动却引发了一场风波,最终导致了不可思议的结果。

他的努力并未得到市监局的认可,反而引来了一纸高达10万的罚款单,同时还被要求没收违法所得,这令他陷入了沉重的财务负担。他感到不公平,决定将这一争议案件提请法庭审理。最终,百色市中级人民 *** 维持了原判,判决他支付原定罚款,并承担此次审判的诉讼费用。


这实际上是无数次食品安全危机的结果。或许很多人还记得,约在2002年左右,中国曾饱受猪瘟的困扰。那个时候,食品安全法律尚不健全,死猪被人们拿到市场冒充家猪售卖,人们对售卖者的信任受到严重动摇。这些不合格的猪肉引发了公众的担忧,甚至被发现携带沙门氏菌、李斯特菌等病菌,从而引发一系列食品安全问题。中国不得不采取一系列措施,开始关注生猪防疫以及宰杀过程的安全 *** 。


然而,如果将自家宰杀的猪肉拿到市场上销售,这就构成了 *** ,必须符合食品安全条例,需要有检疫证明。违反规定将受到10万至20万的罚款。如今,为了保障“菜篮子”的安全,生猪宰杀必须在卫生标准合格的屠宰场进行,而且需要经过培训并持有相关资格证书的工作人员 *** 作。宰杀过程中需要进行清洗、消毒、检查等步骤,以确保肉类的卫生安全。所有生猪肉都必须经过合格检验后才能销售,包装、标识、存放和运输也都有明确规定。对于违反规定的行为,会受到相应的处罚。


为什么法规只对猪肉进行严格监管,而忽略了其他禽畜呢?实际上,许多农民在乡村自行养殖和宰杀禽畜,他们可能不了解食品安全政策的相关细节。然而,法律规定将自行宰杀的猪肉进行销售就会面临高额罚款,这与中国偏远地区的实际情况存在较大的差距。针对这个政策,还有必要进行进一步的调整。

当前,这个政策在中国的猪肉消费者中引发了不小的争议。对于一些不合格的猪肉, *** 的严格监管无疑为我们的生命安全提供了保障。尽管农民可能感到罚款过重,但我们也不能忽视食品安全的重要 *** 。每一条规定都是通过惨烈的教训得到的。


中国在2015年颁布的食品安全法是一个重要的法律框架,它对食品生产、流通、监管等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在这个背景下,一些政策细节可能需要在实际 *** 作中进行进一步的优化和调整。对于养殖者而言,他们可能并不完全了解法律的具体条款,因此有时会在自家销售方面遇到困难。与此同时, *** 也应该考虑到农民的实际情况,适当减轻罚款的数额,以保障农民的生计。


不可否认,一些农民的确希望通过自家养殖售卖猪肉来增加收入,但对于食品安全问题,不能有丝毫妥协。虽然在某些情况下, *** 的罚款政策可能让农民感到压力,但它也促使养殖者更加重视食品安全,从而为消费者提供更安全的食品。

与此同时,大规模屠宰场也在政策的监管下逐渐规范。尽管猪肉行业一度面临困境,但在食品安全政策的引导下,屠宰场逐渐回暖,行业的发展也会更加健康可持续。


与此同时,我们也希望 *** 在整顿小农户的同时,能够持续加强对大工厂、大品牌的监管。只有在各个环节都严格把关,我们才能真正做到食品安全无小事。通过加强监管,我们能够享用到更为安全的食品,也能够为中国的食品产业赢得更多信任和声誉。

总之,保障食品安全是一项重要的任务,涉及每个人的健康和生命。虽然在一些具体情况下,政策可能需要更多的人 *** 化调整,但我们不能因此忽略食品安全的严肃 *** 。通过持续的监管和政策优化,我们能够在食品安全领域取得更大的进步,为广大消费者提供更加安心的食品。这是一个长期的过程,需要社会的共同努力,也需要 *** 和农民的共同合作,以确保我们的餐桌上的每一口食物都是健康安全的。

违规进口、销售 *** 食品将涉及哪些法律问题?

北京日报客户端 | 记者 张宇 通讯员 葛前前 李锦阳

日本 *** 水排海,对食品安全造成放射 *** 污染,存在巨大风险,为保护中国消费者健康,确保进口食品安全,8月24日, *** 发布关于全面暂停进口日本水产品的公告。食品安全大于天,违规进口、销售 *** 食品将涉及哪些法律问题?近日,北京房山 *** 对此做了解答。

一、8月24日公告后,违规进口可能涉及什么法律问题?

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 *** 行为和违反海关监管规定的行为,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海关实施行政处罚的行为的处理,依照《中华人民 *** 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进行处罚。 *** 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其他货物、物品的行为构成犯罪的,可能涉及《中华人民 *** 国刑法》之一百五十一条第三款规定的 *** 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处五年以下 *** 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 *** ,并处罚金。

二、明知是国家禁止进口的 *** 食品而向 *** 人购买的,可能涉及什么法律问题?

直接向 *** 人非法收购国家禁止进口物品的,可能涉及《中华人民 *** 国刑法》之一百五十五条规定,以 *** 罪论处。

三、商家违规销售被禁止进口的 *** 的食品,可能涉及什么法律问题?

商家生产经营国家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轻则可能依据《中华人民 *** 国食品安全法》之一百二十三条之一款第五项规定受到行政处罚,重则可能涉嫌《中华人民 *** 国刑法》之一百四十三条、之一百四十四条规定的,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或者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四、消费者通过 *** 或者线下的方式购买了被禁止进口的 *** 的食品,导致自身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怎么办?

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依据《中华人民 *** 国食品安全法》之一百四十八条规定,既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接到消费者赔偿要求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实行首负责制,先行赔付,不得推诿,另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可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 *** 购买食品依据《中华人民 *** 国食品安全法》之一百三十一条第二款规定也同样适用这一原则。

检察官提示,民以食为天。作为生产经营者要严格遵循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诚信守法经营,不逾越法律红线,对社会和公众负责;作为消费者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不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若权益受到损害,注意保存好相关购物链接、支付记录及尚存食品等证据,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对过度适用查封、扣押,上海明确说“不”,一年来近7000家企业受益

今年2月,普陀区市场监管局在一家连锁酒店检查时发现,这家酒店提供自助早餐,但没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依据食品安全法,执法人员有权查封酒店厨房、餐厅,扣押设备设施等。不过,让酒店意外的是,执法人员不仅没有实施这样的处罚,还积极提供指导,帮助酒店顺利获得了食品经营许可证。酒店店长感叹:“受益于上海行政监管的不予实施强制措施清单,我们感受到了包容 *** 的营商环境。”

对行政强制措施可能出现的过度适用,上海明确说“不”。2022年7月,上海推出《市场监管领域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清单》,明确市场监管领域七大类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情形,其中多项规定是全国首次提出。

这项被称为“刀刃向内”的 *** ,意在解决企业的切身痛点,是上海继推出轻微违法不予处罚清单之后的又一项 *** 举措。这项 *** 的意义是什么?清单发布实施一年来,企业和执法人员又有什么感受?

“企业不可承受之重”

所谓行政强制措施,是行政机关为制止违法行为等,依法对行政相对人的财物实施暂时 *** 控制,或者对公民的人身 *** 实施暂时 *** *** 的行为。实践中主要体现为查封场所、设施或财物,扣押财物,冻结存款、 *** 等。虽然这些措施是暂时 *** 控制,但仍可能对当事人产生较大影响。

比如说,一家面包厂被发现某一 *** 次的面包涉嫌质量问题,执法部门可能查封所有库存面粉,也可能查封整个仓库,甚至可能查封整个面包厂。一旦查封了整个厂房,企业只能停产停业。又如,一 *** 司经营的木匣涉嫌质量不合格,公司的生产线同时生产多达100种产品,木匣只是其中一种。但执法部门一旦查封生产线,意味着100种产品全部停产。

在这种情况下,执法部门该如何选择?如果查封整个厂房、整条生产线,合法,但真的合适吗?

“在具体执法中,要不要实施查封、扣押,实施的范围怎么划定,都考验着执法人员的专业与 *** 守,也关乎市场主体的经营与发展。”市司法局副局长刘言浩说。

在一次主题为“提升营商环境”的调研活动中,大家对这样一个案例印象深刻。一家医疗器械生产企业为方便用户使用,在医疗设备上加了一个小灯。由于这样的改动未经过审批,涉嫌违法,执法部门扣押了库存的所有该类医疗设备,企业生产也因此基本陷入停顿。座谈会上,企业负责人叹苦经:“因为一只小灯,一下子查封这么多设备,对于企业来说是不可承受之重!”

“实际上,被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企业,因为涉嫌违法,绝大多数会认为自己有错在先,会配合查封、扣押等强制措施,只有极少数企业会投诉、主张执法部门过度适用、滥用行政强制权。”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主任、管理合伙人 *** 说。

采访中有位 *** 直言,虽然查封、扣押只是一种暂时 *** 的控制,但是企业厂房、经营场所一旦被贴上封条,对其声誉、生产经营的影响可能是毁灭 *** 的,企业为此所遭受的损失巨大,可能远远大于违法行为应承担的后果。这也成了企业在经营发展中更大的忧虑。

“底线”和“包容”

如何解决企业的痛点,提供一个宽松、有安全感的生产经营环境?

2022年7月,上海推出《市场监管领域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清单》,之后又推出《 *** 领域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清单》,分别明确了市场监管领域七大类、 *** 领域五大类不予实施强制措施情形。

“两份清单既是对一线执法单位、执法人员的 *** 、规范,也是对市场主体的保护、引导,对监管活动、企业利益、市场秩序都是一种正向牵引。”刘言浩说。

2022年7月,上海推出《市场监管领域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清单》

清单背后有两个关键词——

一个关键词是“底线”。“行政监管的目的,是保障公共利益。这是行政监管的底线,也是不予实施强制措施的前提。”刘言浩表示,市场主体发现自身违法后,应主动改正、努力消除危害后果,被执法单位查处时应配合执法活动、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协助实现“恢复经济社会秩序”,确保公共利益得到保障。

为守牢底线,不予实施强制措施清单依法设定了“制止违法行为、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防止证据损毁”4个前提,仅在4个前提都达到时,方能不予实施强制措施。

另一个关键词是“包容”。即在法律框架内、在保障公共利益的前提下,尽量给予企业更大空间,采取对当事人影响最小的方式实现行政管理目的。

记者注意到,市场监管领域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清单明确了“法定有权实施强制措施的,什么情况下不实施”和“确需实施强制措施的,如何限定在最小范围内”两个方面,很多规定都是国内首次出现,包容度前所未有。比如,涉案的原料、辅料、农业投入品等若有证据证明符合强制 *** 标准的,涉案的生产经营工具、设备等若可用于其他合法生产经营活动的,不予查封扣押(依法应当没收或销毁的除外)。

清单还将“强制措施实施对象的优先顺序”也明确下来——在确需实施的情况下,应当先选择查封、扣押涉案“财物”;仍不能保障公共利益的,方可查封涉案“设施”;仍不行的,方可查封涉案“场所”;查封范围也必须限定在最小范围内,以尽量减少对当事人生产经营的影响。“比如,查封一个房间能实现行政管理目的的,不允许查封一层楼;查封一幢楼能实现的,不允许查封整个厂区。”拿到清单后,基层执法人员陈刚觉得之前界限模糊的事项,变得清晰起来。

“两份清单更多是把以前执法中隐 *** 存在但不够清晰的规则总结出来、明确化、显 *** 化了。”市司法局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处处长于晓琼说。

刀刃向内的 ***

两份清单看似“轻巧”,但它的 *** 却不易。

对执法单位来说,查封、扣押是一把利剑,是促使企业配合调查、履行处罚的有力抓手,也是法律法规赋予执法单位的权力。“这种权力即使不实施,也是一种威慑。”上海君伦律师事务所主任丁德应说, *** 清单是执法单位向监管对象明示放弃一部分权力,是一种“主动跨前、刀刃向内”的 *** 。”

这项 *** 举措使企业大大受益。数据显示,截至2023年7月5日,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已对6917家经营主体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为 *** 后提振企业信心、加快经济恢复发挥了积极作用。

“得知监管部门只扣押涉案批次的皮夹,我紧张的心这才放下来。”一家皮革制品企业负责人说,该厂生产的某一批次皮夹涉嫌违法,厂家虽立即停止生产该类皮夹,但心中惴惴不安,“我们很担心原材料被扣或生产线被查封,这样一来,其他货物订单就不能如期交货,要赔一大笔违约金。”让企业宽慰的是,执法人员仔细调查后,只查封了库房里剩余的同批次皮夹,生产线可继续使用。一周后,案件调查清楚了,查封的皮夹也归还了,厂家其他产品的生产均未受影响。“对企业的这种保护,让我们有安全感。”企业负责人说。给予经营主体更大空间,将换来经营主体对发展环境的更大信心,也将助力经济发展更有活力。华东政法大学纪检监察学院常务副院长章志远教授说,“举重可明轻,对涉嫌违法企业相关利益的尊重、保护,侧面折射出合法经营企业在上海拥有更充分的支持、保护和包容”。

值得注意的是,上海清单与其他地方不同。国内已有的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清单,大多跟轻微违法不予行政处罚清单类似,是列举式的规则,规定哪种违法行为在何种情形下不予实施强制措施。而上海清单则是概括 *** 的规则,全面适用于市场监管、 *** 两大领域各种违法行为的查处,“这也意味着,上海清单适用范围更广,企业受益范围更大。”于晓琼说。

“法治是更好的营商环境。市场监管部门用精细化执法和包容审慎监管来涵养经济活力、创新动力,提升市场预期、企业信心,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局长倪俊南说。

题图来源:图虫

来源:作者:王海燕 刘雪妍

标签: 安全法 食品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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