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关于反间谍法什么时候成立的很多朋友都还不太明白,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关于反间谍法什么时候颁布实施的知识,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本文目录
- 新中国建立后加强和规范隐蔽战线反间谍的之一部法律是什么
- 反间年法规定的法定义务
- 谁能帮我讲解一下美国1917年的反间谍法(Espionage Act)
- 《反间谍法》——你知道公民有哪些义务和权力吗
- 反间谍法什么时候颁布实施
新中国建立后加强和规范隐蔽战线反间谍的之一部法律是什么
修法意义
《反间谍法》的颁布实施意义重大,既为反间谍工作提供了最基本的法律依据,又为在隐蔽战线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作出了具体的制度规划,必将进一步推进我国反间谍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和法治化,必将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进程中,发挥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修法背景
修订现行国家安全法的总体考虑是:
一是以现行国家安全法的内容为基础,突出反间谍工作特点;
二是总结反间谍工作的经验,将实践检验有效、且反间谍工作确需的措施上升为法律规定;三是注意与正在起草的法律协调一致。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草案)》将“国家安全法”的名称修改为“反间谍法”,保留了现行国家安全法中涉及反间谍工作的内容,将条文中关于国家安全机关履行“国家安全工作”职责的表述修改为“反间谍工作”,相关条款也一并作了文字调整。
修法过程
1993年公布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对维护国家安全,防范、制止和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发挥了重要作用。
2014年6月27日,报请国务院审批。国务院法制办两次书面征求中央和国务院有关部门意见,并召开会议听取意见。在此基础上,形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草案)》。
2014年7月30日,该草案在国务院第58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
2014年8月25日,在举行的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上,受国务院委托,国家安全部部长耿惠昌作了关于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的说明。
2014年10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草案)》(以下简称草案)。根据草案,为间谍组织招募人员等六类行为拟确定为间谍行为。这是我国首次对具体间谍行为进行法律认定。
反间年法规定的法定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第四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不得有危害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第三章相关规定,公民和组织有如下义务:
1.机关、团体和其他组织应当对本单位的人员进行维护国家安全的教育,动员、组织本单位的人员防范、制止间谍行为。
2.公民和组织应当为反间谍工作提供便利或者其他协助。
3.公民和组织发现间谍行为,应当及时向国家安全机关报告;向公安机关等其他国家机关、组织报告的,相关国家机关、组织应当立即移送国家安全机关处理。
4.在国家安全机关调查了解有关间谍行为的情况、收集有关证据时,有关组织和个人应当如实提供,不得拒绝。
5.任何公民和组织都应当保守所知悉的有关反间谍工作的国家秘密。
6.任何个人和组织都不得非法持有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
7.任何个人和组织都不得非法持有、使用间谍活动特殊需要的专用间谍器材。
谁能帮我讲解一下美国1917年的反间谍法(Espionage Act)
美国 *** 同意出版机构禁止一切有关于叛国,煽动性的言论的书籍,杂志,报刊,以及一切出版物。
并且立法规定对一切在非法的,叛国的活动上宣誓的人予以法律惩办
《反间谍法》——你知道公民有哪些义务和权力吗
第三章公民和组织的义务和权利
第十九条机关、团体和其他组织应当对本单位的人员进行维护国家安全的教育,动员、组织本单位的人员防范、制止间谍行为。
第二十条公民和组织应当为反间谍工作提供便利或者其他协助。
因协助反间谍工作,本人或者其近亲属的人身安全面临危险的,可以向国家安全机关请求予以保护。国家安全机关应当会同有关部门依法采取保护措施。
第二十一条公民和组织发现间谍行为,应当及时向国家安全机关报告;向公安机关等其他国家机关、组织报告的,相关国家机关、组织应当立即移送国家安全机关处理。
第二十二条在国家安全机关调查了解有关间谍行为的情况、收集有关证据时,有关组织和个人应当如实提供,不得拒绝。
第二十三条任何公民和组织都应当保守所知悉的有关反间谍工作的国家秘密。
第二十四条任何个人和组织都不得非法持有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

第二十五条任何个人和组织都不得非法持有、使用间谍活动特殊需要的专用间谍器材。专用间谍器材由国务院国家安全主管部门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确认。
第二十六条任何个人和组织对国家安全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超越职权、滥用职权和其他违法行为,都有权向上级国家安全机关或者有关部门检举、控告。受理检举、控告的国家安全机关或者有关部门应当及时查清事实,负责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告知检举人、控告人。
对协助国家安全机关工作或者依法检举、控告的个人和组织,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
反间谍法什么时候颁布实施
反间谍法于:2014年11月1日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简称:反间谍法)于2014年11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国家主席签署第16号主席令予以公布。
我国《反间谍法》规定,国家安全机关是反间谍工作的主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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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在非法的,叛国的活动上宣誓的人予以法律惩办《反间谍法》——你知道公民有哪些义务和权力吗第三章公民和组织的义务和权利第十九条机关、团体和其他组织应当对本单位的人员进行维护国家安全的教育,动员、组织本单位的人员防范、制止间谍行为。第
第二十五条任何个人和组织都不得非法持有、使用间谍活动特殊需要的专用间谍器材。专用间谍器材由国务院国家安全主管部门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确认。第二十六条任何个人和组织对国家安全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超越职权、滥用职权和其他违法行为,都有权向上级国家安全机
得拒绝。第二十三条任何公民和组织都应当保守所知悉的有关反间谍工作的国家秘密。第二十四条任何个人和组织都不得非法持有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第二十五条任何个人和组织都不得非法持有、使用间谍活动特殊需要的专用间谍器材。专用